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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律师提醒复婚夫妇再一次领取结婚证时的注意事项
作者:著名婚姻家庭专家律师网    发布于:2013-05-28 16:57:19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摘要:离婚往往是许多夫妇冲动之下所采取的解决措施,进而也为夫妇双方均留下了深深的遗憾,因此近几年来也就会时有出现许多复婚现象,如此一来也可把已经破裂的家庭重新组建

  离婚往往是许多夫妇冲动之下所采取的解决措施,进而也为夫妇双方均留下了深深的遗憾,因此近几年来也就会时有出现许多复婚现象,如此一来也可把已经破裂的家庭重新组建,那对于婚姻律师在目前的经营指数来说,其实大部分夫妇也是非常后悔离婚的,故而也就在日后的频繁联系中又再次点燃了火花,当然这样的现象是非常好的,但如果冲动离婚之后没有幸福家庭可言,那离婚岂不是最不可取的?因此婚姻律师提醒每位夫妇,无论面对任何一件事首先我们要做到心平静气的处理,而并非是意气之下的离婚,那么今天在此以下婚姻律师则为即将复婚的夫妇讲解了,有关再一次领取结婚证时需要注意的事项。
  对于那些已经离婚而又再次复婚的夫妇来说,这些现象则都是十分良的,因此婚姻律师为了促使大家更快的办理结婚证,以下则专门为大家详细讲解了,有关再一次领取结婚证时首先要关注的问题。
 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,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,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,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。在这种情况下,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。但是,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,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。
  《婚姻法》第28条规定:“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,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。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。”
  《婚姻登记办法》第8条规定:“离婚后,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,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,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,发给《结婚证》,收回《离婚证》。”
  婚姻律师建议打算复婚的夫妇,首先在准备材料上就要多加注意,不仅要及时获取各机构的批准,同时我们也要做好万无一失的准备,进而也可有效保证我们再次复婚时的顺利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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