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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律师|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费数额怎样确定
作者:著名婚姻家庭专家律师网    发布于:2013-09-22 16:08:50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北京离婚律师

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费我们并不陌生,主要是作为补偿的一笔费用,这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。北京离婚律师介绍说,过错严重的,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,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,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,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,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。
  离婚律师为您介绍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费数额怎样确定:
  1.具体的侵权情节。
  如重婚与通奸相比,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,危害性更大,属情节恶劣。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,其情节较轻。
  2.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。
  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,如是否出现愤怒、恐惧、焦虑、沮丧、悲哀等情绪障碍;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;是否精神抑郁、恍惚,影响工作和生活;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。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,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。
  3.加害人过错程度。
  这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。过错严重的,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,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,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;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,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。
  4.其他相关因素
  如双方结婚年限,双方结婚时间长短,双方婚后的感情,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。
 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律师——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费数额怎样确定的介绍,希望阅读后对您有帮助,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想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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脚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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